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接收免试生办法
为了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平公正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此办法。
一、接收录取免试生的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8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二、拟接收免试生的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1、学生在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提出申请;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 chsi. com.cn/tm)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免试生的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免试生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我院提交参加免试生复试的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见下“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并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1、申请程序:
(1)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yz.chsi.cn/)和请考生密切关注单位网页上公布的招收免试生的相关要求。
(2)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拟参加复试的免试生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电话及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复试通知并及时在系统确认参加复试。
2、通过复试的考生按照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录取。
3、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在招生系统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撤销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4、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
四、复试办法
1、复试名单的确定: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参加我院免试生复试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我院根据学生的报考申请及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确定各学科、专业招收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前需进一步确定免试生资格。审查资料见拟接收免试生的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3.考核办法:
(1)复试重在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复试总分100分。必要时各复试小组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
1)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和创新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人文素养、礼仪与表达、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考核总分70分。
2)英语应用能力考核:
英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力、发音、流利程度、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性。英语应用能力考核总分30分。
(3)面试办法:
①面试试题由各复试组在考生复试前拟订,试题为3套以上。
②免试生的分组一般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③各复试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及外语水平测试;
④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免试生面试评分表
面试项目 |
面 试 内 容 |
分 值 |
业务能力考核 (70分) |
学科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 |
5分 |
科研及创新能力 |
20分 |
|
实际操作(临床)能力 |
30分 |
|
与本专业有关各方面能力水平 |
10分 |
|
其它综合素质 |
5分 |
|
外语水平 (30分) |
专业外语 |
20分 |
听力、口语测试 |
10分 |
|
总 分 |
100分 |
五、录取
1、各学科、专业的录取方式: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1)对于报考人数充足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免试生名单。
2)对于报考人数不足的招生学科、专业,可向其他生源充足的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复试录取,但须符合报名条件。本院系内跨学科/专业调剂(如内科学转外科学)须重新复试,二级学科内调剂可免复试。调剂复试和拟录取免试生的名单均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以下(不含60分)。
②体检不合格。
2、体检:按照学校要求,复试合格的免试生需进行体检。拟录取的免试生在本校区北校区门诊部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外校免试生也可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校医院)。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10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需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4、免试研究生在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伪造材料或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的重要信息,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将按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免试研究生不得录取。
六、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1、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七、其它事项
1、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医院处理。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3、具体参加复试所需材料请见报名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含思
联系电话:0755-83980884
联系邮箱: 876344223@qq.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9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