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131碘治疗后病人处理预案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8-09

  一、131碘治疗后病人处理过程中医务人员主要职责

  (一) 核医学科医生职责

  1. 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及告知,按照诊疗常规下医嘱。

  2. 协同并指导护士认真执行操作常规,对随时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处理。

  3. 负责特殊情况的报告。

  4. 负责对病人专业方面的问题作出适当地解释。

  (二) 核医学科护师工作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及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严格执行医院及科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正确按时执行医嘱。

  4. 在医生的指导下,认真执行操作常规,对随时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处理。

  5.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对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法详细记录。

  6. 对病人的一般性问题作出合理地解释。

  7. 给患者用药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做到给予药品种类、剂量准确无误。

  8. 负责接诊及科内帐目、物品管理工作。

  (三) 接诊(预约、记账)岗位职责

  1. 接待患者进行分诊。

  2. 划价并予安排治疗。

  二、咨询电话应答

  核医学科负责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值班手机24小时开通,并随时接听。对病人咨询的一般性问题,可及时给病人作出解答,解答有难度的,应让经治医生作出解答或建议病人及时就诊。

  (一)常见的一般性问题:

  1.服131碘2个小时后方可进食,并2周内不要吃含碘食物,如:海带、紫菜海食品等和禁用碘剂(如碘油造影)。

  2.晕车舟者,服药4小时后方可乘坐,避免呕吐出131碘,影响疗效。

  3.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精神刺激,并预防感染,防止感冒和胃肠道病。

  4.服131碘后勿揉压甲状腺(颈部)。

  5.女性病人6个月内避免妊娠。至少2周内禁止哺乳。

  6.服131碘后2周内不应与婴幼儿亲密接触。

  (二)应建议就诊的情况

  1.甲状腺危象:甲状腺危象一般发生在服药后的3-7天,当患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8度C)、心率过快(脉搏超过每分钟140次)、拉肚子、甚至精神恍惚,烦躁不安,大汗淋漓,幻听幻视等症状,不要当作一般的感冒或肠炎处理,若发生上述的症状,应嘱患者立即到就近的医院急诊科或内分泌科就医,并要求讲明甲亢治疗情况,以便经治医生能做出正确判断。

  2.甲状腺功能低下:一般表现为易疲劳、怕冷,嗜睡、反应迟钝,肌肉乏力、心动过缓、厌食或腹胀等不适。若患者发生上述症状,大多数为一过性的,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即可痊愈,但也有部分患者需长期用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应建议患者到就近医院就医,并讲明甲亢治疗情况,以便经治医生能做出正确判断。

  3.放射性甲状腺炎:一般发生在摄131I后的7-10天,严重者可给予阿司匹林或糖皮质激素治疗。应建议患者就医。

  4.患者有其他疑问,通过电话无法解答时,应建议患者到医院就诊。

  三、 医疗救治程序

  1.接诊科室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工作负责到底。

  2. 核医学科接诊病人,应根据病人病情分别处理。一般病人,按照诊疗常规进行诊治;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如病情复杂,应引导病人到内分泌科就诊。

  3.接诊危重(甲亢危象)患者时,接诊医生应立即转至内分泌科或急诊科,如需会诊,应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协助组织会诊。

  4.内分泌科或急诊科接诊危重(甲亢危象)患者,应及时抢救,经绿色通道进入病房。

  核医学科联系电话: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0755)83982222转8319

  24小时联系电话:1392524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