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帐户
稿件来源:http://www.sysu8h.com.cn/yydj/lzjs/201811/content_16_15573.html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6-26
凡曾经收受过各种各样回扣、红包、好处费的人员,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主动上缴到指定的廉政帐户(福田区财政局廉政专用帐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国库科,开户行:建行深圳福田支行,帐号:4420 1503 5000 5123 7343);凡在此日期前上缴的,可免于处罚或既往不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