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3-14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医以活人为心,视人之病,犹己之病”。医疗从业人员既需要精湛的专业技术,更需要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技巧。医疗从业人员应把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医疗工作的每一环节、每一细节。

  (宣教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