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3-14

  按照区人力资源局、区卫人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在院领导的支持指导、全院员工的大力配合下,我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稳妥推进,已于2012年9月份完成811名职员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缴存和一次性补缴、12月份完成235名临聘人员、260名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首次缴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解读

  (一)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根据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要求,我院职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本人月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津贴之和,单位与个人各按照缴存基数的10%缴存住房公积金。

  我院临聘人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参照市级医院的缴存标准,缴存比例参照职员的标准,即10%。

  (二)一次性补缴政策

  职员、临聘人员、派遣员工的补缴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由单位一次性补缴(个人无需缴存),第二部分为从2011年1月起单位、个人共同缴存。

  职员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共同缴存部分)从首次缴存月起采取“缴一个月补一个月”的方式进行,每个月均需缴两个月的公积金。按此规定,我院职员自2012年9月起缴存公积金,则2014年4月完成最后一次补缴,从2014年5月起正常逐月缴存一份公积金。

  临聘人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共同缴存部分)原计划从2012年12月起采取“缴一个月,另分四次补扣”的方式进行,并于12月实际完成当月缴存、一次补扣,但因部分临聘人员、派遣员工的基本工资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项目后不足以扣除公积金数额,或发放到账的剩余工资少之又少,经院领导同意后,在2013年1月发放的2012年1至8月的安全绩效奖中一次性扣除剩余部分的公积金。我科将与财务科核对剩余补缴数额、经确认无误后,于1月底发起临聘人员的一次性补缴业务。劳务派遣公司也将同步发起派遣员工的一次性补缴业务。

  二、工作进程

  我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不发生因信息错误造成公积金缴存计算有误、划款不到位等情况,我院对全院员工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全体员工积极支持配合我院住房公积金工作,及时提供个人准确信息,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我院领导、人事科、财务科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动员暨培训大会、区卫计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专题会议以及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专办员培训班,听取我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指引,明确首次缴存的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职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职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主要是通过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业务系统进行操作的。6月初,我院职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启动。在与中国银行办理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每月15日定为托收日)后,通过人事业务系统核对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经费形式变动记录、工资历史记录),将已出编人员从系统内移除,并补充录入年度考核结果。另外,按照区人力资源局的通知要求,完善了政策性住房信息。至8月底我院人事系统内职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全部开户成功。

  9月,完成我院人事系统内职员的住房公积金首次托收入账及一次性补缴;10月初,发放中国银行公积金联名卡至各职员手中。至此,我院共完成了811名职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二)临聘人员、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临聘人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主要是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数字证书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操作的。其中,临聘人员的公积金业务由我科负责办理,派遣员工的公积金业务经我科审核确认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办理。

  10月中旬,我院临聘人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启动。在采集个人开户信息、为开户准备相关数据后,对全院所有临聘人员、派遣员工发布住房公积金补缴扣款情况的告知通知,并由本人签名确认个人补缴数据。经确认无误,将开户信息通过数字证书在线导入网上办事大厅,对个别存量职工通过“调入、启封”的方式完成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成功创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2月,完成我院临聘人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首次托收入账;2013年1月,发放中国银行公积金联名卡至各临聘人员手中。至此,我院共完成了235名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跟进,目前公积金卡仍在制作中,待公积金卡反馈回我院后,我科将第一时间通知大家领取。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有明确的限制范围,不得随意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在主要支持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租房、购房)的基础上,尽量兼顾其他需求,做到不分户籍,人人可提,使得提取群体覆盖面更广,并且通过低息贷款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为了能够让广大职工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相关政策,我科已先后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PPT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汇总》(扫描件)挂至医院oa系统“知识管理-公共文件柜-下载区-人事科”栏目,供大家下载阅读。

  四、其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构建职工住房基本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保障,关系到每个在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上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医院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全院各部门全力配合,确保了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