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良副院长参与制订我国“面肌痉挛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1-15

  8月23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内首次“面肌痉挛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我院陈建良副院长应邀与其他国家级专家一起深入探讨有关面肌痉挛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并制定了治疗面肌痉挛的手术标准。专家们针对面肌痉挛的诊断、电生理及影像学评估,治疗,疗效评估、并发症防治等方面诸多问题展开讨论,最终形成共识,规范诊疗标准的诞生将对今后治疗面肌痉挛起到纲领性指导作用。

  面肌痉挛(Hemifacial spasm,HFS)是一种临床常见的颅神经疾病,人群年发病率为14-20/10万,表现为阵发性不自主面肌抽搐,情绪激动或紧张时加重,给患者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工作和社交,患者治疗愿望迫切。面肌痉挛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肉毒素注射及外科手术三种。面肌痉挛的诊断、治疗原则、手术规范以及并发症的防治等目前在中国尚未有规范标准。微血管减压术是目前唯一有望彻底治愈面肌痉挛的方法,国内已经开展微血管减压手术的单位日益增多,但是术后无效、复发及出现的面瘫、听力障碍等并发症仍然是困扰医生和患者的难题。面肌痉挛的规范诊疗标准将提升微血管减压手术的整体水平,使手术更加安全有效,将造福于广大患者。我院神经外科目前已按面肌痉挛规范诊疗标准开展此手术。

  附录:面肌痉挛规范诊疗标准摘要

  一、面肌痉挛的定义及临床表现

  面肌痉挛是指一侧或双侧面部肌肉(眼轮匝肌、表情肌、口轮匝肌)反复发作的阵发性、不自主的抽搐,在情绪激动或紧张时加重,严重时出现睁眼困难、口角歪斜以及耳内抽动样杂音。其包括典型面肌痉挛和非典型面肌痉挛两种,典型面肌痉挛是指痉挛症状从眼睑开始,并逐渐向下发展累及面颊部表情肌等下部面肌,非典型面肌痉挛是指痉挛从下部面肌开始,并逐渐向上发展最后累及眼睑及额肌。

  二、面肌痉挛的诊断

  特征性的临床表现是面肌痉挛的主要诊断依据。缺乏特征性临床表现得患者需要借助辅助检查予以明确,包括电生理检查、影像学检查、卡马西平治疗试验。

  三、面肌痉挛的治疗

  1、药物治疗

  面肌痉挛的常用药物包括卡马西平、奥卡西平及安定等,对部分人群可减轻面肌抽搐症状。单药物治疗可有头晕、嗜睡、白细胞减少、共济失调、震颤等不良反应。

  2、肉毒素治疗

  常用药物为治疗用A型肉毒毒素,主要应用于不能耐受手术、拒绝手术、药物治疗无效或药物过敏的成人患者。少数患者可有短暂的症状性干眼,暴露性角膜炎,流泪,羞明,复视等不良反应。

  3、手术治疗:微血管减压术是目前唯一能够根治面肌痉挛的外科手段

  (1)手术适应症

  1)原发性面肌痉挛诊断明确,经头颅CT或MRI排除继发性病变。

  2)面肌痉挛症状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患者手术医院强烈。

  3)经药物或肉毒素治疗无效,药物过敏或严重副作用不能耐受。

  4)面肌痉挛微血管减压术后复发。

  (2)手术禁忌症

  1)同一般全麻开颅手术禁忌症。

  2)严重血液系统疾病或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患者。

  四、疗效评价

  面肌痉挛术后疗效判定标准分四级:(1)痊愈:面肌痉挛症状完全消失;(2)明显缓解:面肌痉挛症状基本消失,只是在情绪紧张激动时或特定面部动作时菜偶尔诱发出现,患者主观满意,以上两级均属“有效”;(3)部分缓解:面肌痉挛症状减轻,但比较频繁,患者主观不满意,部分缓解的病人,应重新评估手术过程和术后电生理,如果评估认为手术可能有血管遗漏或者减压不充分,或者术后电生理仍有AMR阳性,应早期再次手术,否则继续观察或予药物治疗或肉毒素治疗;(4)无效:面肌痉挛症状没有变化,甚至于加重,无效患者应再次评估诊断无误后再次手术。

  (神经外科 游恒星、肖彬辉)